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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别有哪些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而介绍贿赂罪所侵犯的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主体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

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立案标准不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受贿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介绍贿赂罪中数额50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可以构成犯罪。

在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月已经知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介绍的界限有哪些了吧,由于两罪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因此,要区分两罪的不同点,准确把握犯罪主体就显得特别重要。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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