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介绍贿赂罪构成要件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介绍贿赂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一般都具有从中谋取私利的目的对于出自亲友关系,或者其他非物质利益的考虑,自愿介绍贿赂的,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其中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也可以不按犯罪论处。

介绍贿赂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牵线搭桥的人对整个贿赂犯罪的过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犯罪行为,实际上也是检举、揭发了行贿、受贿双方的犯罪行为,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查明贿赂犯罪事实,惩处贿赂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

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