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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促销时放现金红包属于商业贿赂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产品促销时放现金红包属于商业贿赂吗

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直接给消费者好处的行为不算商业贿赂。

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a、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b、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的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c、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商业贿赂有严格的构成要件:

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其二,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其三,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属于商业贿赂,不属于商业贿赂就不构成违法的行为。对于商业贿赂的认定你要是存在着比较大的疑问不懂得处理时,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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