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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公司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可以是公司吗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84条和第93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两括类:一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2月13日通过的《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也明确指出“: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72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乱用公款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公司的话,这个时候属于单位,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可以是单位挪用公款罪,会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来进行判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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