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挪用公款罪转化贪污罪的情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挪用公款罪转化贪污罪的情形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潜逃或者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有不归还的意图的,转化为贪污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帐,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二、贪污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法律解答就到这里了,希望能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由此可见,这两个行为都是不对的,不可取的,希望大家能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您对此还有一定的疑惑,想要再了解了解相关内容,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我们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