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军事行动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什么是阻止军事行动罪
阻止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选用各种不合法手法,阻遏装备部队的军事行动,形成严重结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装备部队的军事行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止军事行动,形成严重结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明知是军事行动而仍决意阻止。过错不能构成本罪。
二、阻止军事行动罪怎么确定
(一)罪与非罪的边界
行为人施行阻止军事行动的办法,能够选用放火、决水、爆破、投毒,损坏交通工具、损坏交通设施,损坏通讯设备,侵入国防建设范畴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冲击军事机关,争夺、掠夺枪支、弹药、爆破物,杀人、损伤、绑架、不合法剥夺人身自由等等,此时又会冒犯其他罪名,对之应当以本罪与他罪中的一重罪处分,而不实施数罪并罚。
本罪以成心阻止装备部队军事行动,并形成严重结果作为违法构成要件。因而,过错阻止装备部队军事行动不构成违法;虽然是成心阻止装备部队军事行动,但未形成严重结果的,也不构成违法。从司法实践看,阻止装备部队军事行动,往往由少数人鼓动、欺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参加。对那些受欺骗参加一般活动的人员,也不能按违法处理。
(三)本罪与阻止武-士履行职务罪的边界
两罪在违法主体、片面方面相同。其主要差异在于:(1)违法目标不同,前者的违法目标是装备部队,后者的违法目标是武-士,是装备部队中履行某一项使命的少数人。(2)侵略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略的直接客体是装备部队的军事行动,后者侵略的直接客体是武-士依法履行职务的活动。(3)违法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违法手法能够多种多样,但采纳什么手法并不是违法构成的要件,后者以选用暴力、要挟办法作为违法构成要件;前者以形成严重结果作为违法构成要件,后者则没有把行为形成的结果作为违法构成要件。
(三)以装备暴动、暴动方法阻止军事行动的行为的性质的确定
以装备暴动、暴动方法阻止军事行动,属于牵连犯,应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准则,从一重处分,即以装备暴动、暴动罪科罪处分。如果在阻止军事行动过程中,策划、蛊惑、收购装备部队人员进行暴动,则应分别以阻止军事行动罪和装备暴动罪科罪处刑,并实施数罪并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综合以上介绍,在我国,阻碍军事行动是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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