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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是什么

一、1克可卡因=0.2海洛因

二、毒品海洛因纯度不足25%时的折算公式:被缴获毒品数量×被缴获毒品数量的纯度(X%)÷25%

刑法第357条第2款明确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刑法第347条第7款明确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问量掺假,经鉴定查明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处刑时应酌情考虑。特别是掺假之后毒品数量才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的,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掩答护运输而将毒品融入其它物品中,不应将其它物品计入毒品的数量。”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鉴定结内论中应有含量鉴定的结论。也就是说,对死刑案件进行毒品纯度鉴定,只是以纯度折算毒品数量来确定是否应判处死刑,但毒品数量不足以判处死刑的,就应当直接以重量为标准容定罪量刑。

可见,一般情况下,不鉴定纯度,按实际称重认定毒品数量,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涉案毒品确已大量掺杂掺假,且可能判处死刑,则仍要求鉴定纯度。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毒品纯度的折算公式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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