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四男一女抓咬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分别获刑6至7个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案件经过:

6月2日晚10点过,成都大邑一男子赤裸着上身,满嘴酒气,坐在大邑县内蒙古大道执行公务的警车顶上,大喊“把打我的警察找出来!”群众围满了丁字路口,民警劝男子下车,并打算将他带回派出所。这时,男子叫来的亲友几人把警车拦住,随后开始在民警身上抓咬,空中挥舞着拳头、手肘,现场一片混乱。

10月30日,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五位被告人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七个月不等。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一条法规就是,暴力袭警从重处罚,最高获刑三年。

男子酒后称“警察打人”赤裸半身爬上警车

6月2日晚9点过,刘-松(化名)醉醉醺醺地往大邑一足浴店门口轿车踢了一脚,以挡路为由和车主吵起来。争吵引来了巡逻民警。刘-松嘴里喊着,“为啥子说我喝醉了?”他顺手朝民警胸前一推,自己站立不稳倒在地下。

“警官对不起,他喝多了。”刘-松女友带着他离开了现场。看到警车开走了,刘-松觉得“很气愤”,他掏出手机报警,“我被警察打了!”同时又喊来几位亲友来帮忙。

10点左右,110指挥中心的两名民警赶到现场。

“你们把打我的警察找出来!”刘-松满嘴酒气,说着就腿一抬爬上了停在旁边的警车,一只腿挂在挡风玻璃上,背靠警灯,把上衣一脱,赤裸着坐在车顶。

“你快点下来。”几位民警反复劝他,这时刘-松的亲友团来了。

扇耳光咬虎口男女几人对警察拳打脚踢

刘-松亲友几人赶到现场后,见民警打算强行将刘-松带走,三男一女站到了警车面前。

只见其中一位亲友上前就给了民警一耳光,民警转身将其抓住,亲友转过头,一口咬住民警左手虎口,血了渗出来。另一女性亲友又上前来,抓住民警左手臂,又咬了一口,并抡起包向身旁的协警头部砸去。

“把执法记录仪打开,有人攻击我了。”被打民警喊了一声,此时,几位女子就将民警拦下,其中一女子左手绕过民警脖子,紧紧勒住。而另一边,男性亲友用拳头击打一位民警头部,又用脚向警察踢踹几次,还用肘部击打民警的脸部,阻止警方带走刘-松等人。

围观的人群挤满了大街,场面一片混乱。

经医院诊断,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身体多处擦挫伤及咬伤、抓伤。随后,警方将涉事的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妨害公务罪四男一女获刑六至七个月

10月30日,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五人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处罚。被告人到案后有不同程度坦白情节,其家属带其支付了受伤民警的医药费,且悔罪态度较好。

法院判决,刘-松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其他三男一女均以相同罪名获刑六个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