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生凌晨被砍,医闹可以判罪吗
【事件经过】
5月10日,网传重庆石柱县中医院一名外科医生于当日凌晨在医院被人砍伤,事发时有3名外来人员到其办公室就诊,在医生准备进行清创缝合术时,同行人员掏出随身携带刀具砍向医生。10日,重庆石柱县中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10日凌晨2时许,该院一名外科值班医生确在办公室被人砍伤。据其介绍,受伤医生头面部、胸背等多处被砍,伤势严重,目前已住进ICU病房。
【法律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刑法原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内容,改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医闹”入刑条款的追加和迅速获得通过,其背景便是近期持续频发的“医闹”事件,这些医闹事件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单位秩序,还给医务人员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巨大的精神伤害,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医闹入刑”法案的正式施行固然表明了我国政府及立法、司法机关对待医闹的态度。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医闹行为,公安机关在出警处置时,便可以从治安管理层面进行处罚,将医闹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起来,将实现执法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同时也对部分恶意医闹分子起到警示作用。
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徐*才律师在记者的采访中说道,这次修正案把医闹,网上造谣等行为都列入刑法,都算是犯罪,这跟以往相比,可以说是变化很大。
因此,他建议对于确实有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维权,不能采取过激的手段。如采取过激行动,对于主要人员可能触犯刑法,将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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