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假警察骗财骗色,按什么罪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假警察骗财骗色,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按招-摇撞骗罪处罚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本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行为人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犯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本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诸如非法获取职务、地位和某种荣誉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法律规定,只有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才可以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本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当行为人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时,这两种犯罪是竞合的,应当从一重罪处罚。

假警察骗财骗色,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按招-摇撞骗罪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