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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屋鉴定,需要找有资质机构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要经过合法的鉴定程序,房屋鉴定可以作为鉴定意见的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笫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上规定的鉴定是专门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就办案人员或律师委托其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仪器,对一定客体进行检验并作出鉴定结论的一种特殊的科学活动。鉴定结论是鉴定活动的必要结果。

其特征如下:

1、合法性。这是鉴定在程序上的特点。鉴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委托。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必须是有相应鉴定权的机构。

2、科学性。这是鉴定在活动本质上的特点。鉴定的目的是要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而解决这种专门性问题必须利用相应的专业知识。鉴定人对鉴定客体进行检验所利用的方法必须是科学的、学术界没有争议的。通过鉴定作出的鉴定结论应当是有说服力的。

3、独立性。鉴定人承担了鉴定任务,对鉴定材料进行检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委托鉴定的人员不能干预,鉴定人所在机构的领导也不能干预。鉴定人只能根据自己对客体进行科学检验所发现的特征和获得的数据,作出自己的鉴定结论。

4、多样性。这是鉴定在客体方面的特点。众所周知,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涉及的客体几乎无所不包。因此鉴定的种类亦很多,需要运用的学科专业知识也十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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