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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他人吸毒会不会判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婷-婷和小凤被公诉机关起诉。昨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审判法官在“法庭教育阶段”说的一番话,给旁听人员留下了诸多思考。

女生喝完啤酒昏迷

原是被人开“毒玩笑”

“我们学校有两个女生昏迷送到医院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含有毒品的酒。”2009年12月22日23时许,南宁市西乡塘派出所接到了广西某中专学校老师的报警电话。

警方立即对事情展开了调查。事后调查发现:喝啤酒后发生昏迷的女生小芳和小丽,尿检呈阳性,体内有毒品氯胺酮成分。而与小芳、小丽一起喝酒的另外两名女生婷-婷和小凤则无类似的症状。

“是我们在小芳和小丽的酒里放了K粉。”婷-婷和小凤接受警方问话时懊悔地说。

为何要在舍友的酒里放K粉?婷-婷和小凤向警方讲述了事情的始末。2009年12月19日晚,小凤到某娱乐场所过生日。生日聚会上认识了一名青年男子,分别时,对方给了她一小包K粉,让小凤自己“嗨”。12月22日晚,正在教室上自习时,小凤将自己有毒品的事情告诉了同宿舍好友婷-婷,商量两人回宿舍后一起“嗨”。婷-婷听后就提议说:“不如把毒品偷偷放在酒里,给同宿舍的姐妹们喝,看看她们喝了有毒品的酒后会出些什么洋相。”小凤听后没有反对。回到宿舍楼后,两人买了两支啤酒,并由婷-婷负责在特定的杯子里放了K粉。之后,她们邀请同班同学小丽、小芳等一起喝酒,实施了她们的“计划”。

小丽、小芳喝完酒后,直喊头晕。没几分钟,小丽竟不省人事倒在了床上。婷-婷和小凤慌了,连忙通知了校医。之后,校医建议将小丽和小芳送到医院治疗。

“我们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事后,婷-婷和小凤被校方开除。

好姐妹竟当庭翻供

所起作用“基本相当”

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婷-婷和小凤被公诉机关起诉到法院。昨日,此案开庭审理。

让公诉人和法官感到意外的是,小凤在开庭后推翻了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毒品不是自己带回来的,而是“和婷-婷一起从娱乐场所带回来的”。小凤说,自己当初之所以跟警方说毒品是自己提供的,是因为婷-婷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两人商议由小凤一人顶罪。

“毒品不是我拿的,我根本没去参加小凤的生日聚会。我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都是属实的。”婷-婷哭着说。

“你为什么要把K粉放到酒里给同学喝呢?”法官问。“我没有吸食过毒品,只是听说‘嗨’过后会跳舞。当时我很好奇,就想看看别人吸食毒品后会不会出洋相。”婷-婷答。“那你知道K粉是毒品吗?”法官继续问。“知道,但是我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婷-婷答。

检查机关当庭提出,此案不宜区分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小凤和婷-婷两人在案件当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而案发后,小凤和婷-婷都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判决。而婷-婷案发时未满18岁,也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官当庭做教育

语重深长引深思

因婷-婷在案发时未满18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增加了“法庭教育”这一环节。

“你在看守所时才年满18岁,虽然现在成人了,但是法官还有必要告诉你一些道理。毒品是万万不能碰的,玩笑也是不能随便开的。你们这次开的玩笑,已经是犯罪了。你们经常去娱乐场所,看见别人吸食K粉,以为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今后,凡事三思而后行,做事要谨慎,此外还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要再做出如此糊涂的事情了。”法官语重深长地说。

“我们知道错了!请法官从轻处罚!”小凤和婷-婷愧疚地回应道。

昨日,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些孩子,真是什么都敢碰。完全不知道厉害轻重。”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和人民陪审员,都对此案发出了种种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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