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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致戎毒费用是多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什么是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二、山东强制戎毒费用是多少

1、按照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家庭承担。

2、《戒毒法》明确规定根据国家财政负担能力和吸毒人员的具体状况,可以收取一定的强制戒毒费用。但是,收费费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各地以及各个戒毒所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正常情况下,戒毒人员要承担部分费用,各级财政根据当地财政状况有一定的补助。但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强制戒毒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戒毒人员本人或家属收取其他费用。

三、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同时,《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四、强制戒毒提前解除程序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f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评估。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年后诊断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3.综上,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转入社区戒毒的要求,报经公安机关审核,可以其转入社区戒毒。

上述就是小编对“山东强致戎毒费用是多少”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强制戒毒的费用由本人或者家庭承担,收费费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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