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生育子女或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如何处罚
一、重婚生育子女或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对当事人如何处罚
对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罚,按所在地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收社会抚养费。按规定至少须缴13.59万元,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比如5万元,则将被征收25万元。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违法生育是如何处罚的?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
1.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3.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1.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对于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如果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就会给予开除处分;属企业职工的人员,解除与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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