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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盗伐林木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砍伐树木如果要达到犯罪情节的话那肯定数量很多的,有的是根据属树木的数量判刑的,有的是根据砍伐树木的面积进行计算的,如果我们失去了树木,地球就会越来越恶性循环,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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