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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对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诉标准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的,一方面是该罪属于行为犯,如果不规定追诉标准,只要是存在伪造或者变卖国家文件都会构成该罪。另一方面需要根据犯罪对象造成的后果进行追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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