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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妨害诉讼活动的一种行为,对案件的审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并还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因此,无论是在刑事诉讼中作假证供的行为,还是包庇犯罪分子。我国都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区分一下包庇罪与伪证罪。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有哪些

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包庇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包庇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包庇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伪证罪与作伪证的界限

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其证据可以进行驳斥,因此,当事人作伪证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对案情的发展以及危害的结果要小的多,但是并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就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简单介绍,我们了解到包括主体不同、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犯罪内容不同以及包庇对象情况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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