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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伪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吗

伪证罪发生的背景是案件已经发生,为了查明真相或者收集证据需要证人证言,而有义务作证的人是明知自己做的是虚假陈述。有资格进行作证的人是对案件有一定的了解的人,他们明知案件事实却虚假陈述或者隐瞒细节就需要对自己的语言进行加工,这样的主观状态不可能是过失,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因此伪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伪证罪与非罪的区别

伪证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因此要承担刑事责任。区分罪与非罪就很有必要。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I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清楚的了解伪证罪的构成要件能够更加明确的认识到伪证罪与非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上文已经说到了伪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2、犯罪主体。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3、客观方面。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4、犯罪客体。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由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伪证罪已经触及刑法,判定罪与非罪极为重要,并且文章分析了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可以知道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如果您有任何相关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欢迎访问在线律师咨询网,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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