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暴力型犯罪吗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暴力型犯罪吗
不属于暴力型犯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有些协助者的行为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因而对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予以惩处,有利于震慑这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
暴力型犯罪
以暴力或暴力胁迫为手段实现其犯罪意图的犯罪。这是以犯罪行为的形式和方法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类型。这类犯罪的特点是: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方法,手段凶残,不计后果,往往给被害人的人身或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其社会危害性极大,通常是各国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依其侵害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凶杀、绑架、抢劫、强奸、伤害等犯罪。依犯罪人数的多少可分为:单独暴力犯罪和集团暴力犯罪。暴力犯罪对社会秩序影响极大,因此,如果得到控制或下降,社会治安状况则将会有很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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