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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认定的标准,是采取“数量”和“其他情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二、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盗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

(二)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林木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5立方米以上或者10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收购林木20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以及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10立方米以上或者20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的解释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认定的标准,是采取“数量”和“其他情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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