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警察,没有做坏事也是犯罪吗
谎称自己是警察,没有做坏事也是犯罪吗
谎称自己是警察但是没有做坏事是不构成犯罪的,刑法只处罚刑法上的“行为”,刑法管不了思想领域,只要没有犯罪行为(包含为犯罪做准备的预备行为)则不是犯罪。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得知,冒充警察是一种不对的行为,但是其冒充者只要没有通过该身份进行招摇撞骗,例如出于虚荣心或是为了购买一些车票之类的,是不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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