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妻”复婚“公证”卖房 上海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案情摘要]:
于永-桦雇来卖淫女假冒前妻,双双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又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公证,还伪造房产证,以超低价将前妻的房子变卖,房产中介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6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于永-桦批准逮捕。
[案例正文]:
于永-桦雇来卖淫女假冒前妻,双双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又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公证,还伪造房产证,以超低价将前妻的房子变卖,房产中介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6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于永-桦批准逮捕。
卖淫女代妻复婚
49岁的于永-桦去年6月同妻子协议离婚,儿子由于永-桦抚养,暂住在属于前妻的一套房子里,前妻回娘家居住。不久前,于永-桦准备开一家小饭店,以高利息向朋友阿-土借钱,借4000元,要还8000元。正当他为钱犯愁时,阿-土“提点”他,不妨用假产权证把前妻的房子卖掉,还声称自己可以帮他。于永-桦很快把前妻的房产资料提供给阿-土,拿到了一份假房产证。
变卖前妻的房子还需要结婚证、公证书和前妻的身份证。于永-桦想到找人假冒前妻去办理上述证件。他找到曾认识的卖淫女李*华,提出给她好处费200元,让她假扮自己的前妻。
今年7月,两人找人做了假身份证后,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除照片是李*华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等都用前妻的资料。“复婚”几天后,于永-桦带着李*华到公证处办理了“妻子”委托于永-桦出售房屋的公证书一份。
低价变卖前妻房产
9月2日,于永-桦向李*华提出,如果她愿意在买卖合同中签字,就再给她好处费2000元。李*华又一次答应。于是,他和李*华及阿-土一起来到莘朱路一家房屋中介加盟店。于永-桦谎称,因急需用钱,愿意以34万元的低价出售自己在阳曲路50平方米二房一厅的房屋。业务员听后,决定先由店里吃进,再按市场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双方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当日首付3万元,到9月15日交付12。5万元,到放贷当日再付清剩余的18。5万元。李*华在这份合同书上签上了于永-桦前妻的姓名。
中介公司付给于永-桦3万元定金。他拿到钱后还清阿-土欠债,并给了他1万元介绍费,还付给李*华好处费2000元,剩下的钱独自挥霍用光。
几天后,中介公司业务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结果被确认产权证是假的,结婚证、公证书上照片也是张冠李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他与于永-桦联系时发现他已“人间蒸发”。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