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款后验包裹小心被骗
案情:
亲,你喜欢货到付款的网购方式吗?你有先付钱后验包裹的习惯吗?如果你回答是的话,你就要当心一点了。8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送假邮包代收货款诈骗案,应该能给喜欢网购的人们带来一点警示。
赵*钱原系郑州一家速递公司惠济揽投部揽投员,收入颇丰,但是他却还是嫌来钱太慢,早有给顾客送假货骗钱的想法。
2012年春节,苦于人手不够、时机不成熟的赵*钱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小胡、小周以及放寒假在家的大一学生小张,决定利用其从事投递员工作可以获取客户信息之便,预谋以赵*钱提供客户信息,小胡开车,小张和小周送假邮包代收货款的方式对客户进行诈骗。
2012年1月18日19时许,根据赵*钱提供的客户信息,“快递员”小张再次来到郑州市惠济区王砦自行车批发市场给李先生送快递。
此前,李先生的爱人网购了一套价值1030元的化妆品,与卖家约好货到付款。当李先生拿到包裹签字付钱,回家将包裹打开后,发现自己被骗了,包裹里装的是6瓶廉价的润肤甘油,而不是自己在网上预订的东西。后来李先生给厂家联系,由于李先生的爱人一直用这家的化妆品,两年都没出现任何问题。厂家说:可能有人做手脚了。当李先生让厂家再发一次货看投递员是否是上次的骗子时,小张就又一次站在李先生及其朋友宋先生两人面前。
李先生两人一边准备付钱一边打开包裹,当发现还是润肤甘油、矿泉水之类的廉价物品时,眼见事情败露的小张拔腿就跑,而这次,这位临时的“投递员”却被扭送到派出所。随后,其余三人也悉数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查明:赵*钱利用职务之便,从邮局把顾客包裹上的单据撕下来给小胡,让小胡抄了以后由赵*钱再拿回去贴到包裹上以客户拒收为由退回。然后,四人再从邮局购买包裹用的单据和箱子。根据顾客的信息,在买来的假单据上填写顾客信息,与顾客联系进行诈骗。2012年1月3日起至18日,在短短十五天内,四人共诈骗九起,涉案金额总计9164元。
法院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钱、小胡、小周、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退赃情况等情节。判处赵*钱有期徒刑八个月,小胡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小周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小张系在校学生,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故判处小张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建议:在网购过程中,买家应尽量选择“验货后再付款”的条款,如果在收货过程中发现有破损等异常,网购者可以拒签快递单,并通知卖家让其另选快递公司送货。否则,网购者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人物皆为化名)
相关链接:专家指出,2012年5月1日,我国首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服务》已正式实施。虽然这是一个推荐性国标,并不具备强制性,但由于会成为快递企业分级的重要参考,仍对快递企业和消费者有重要意义。
对于快件签收方面
国标的规定是: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家)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寄件人(商家)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递企业在投递时也可予以提示;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国家相关部门对快件验收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即若无特殊约定,收件人应先查看快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果外包装完好无损,就应先签收再查看内件。
但有消费者担忧:如果签收后发现内件破损或被调包怎么办?
专家介绍,此时可向快递公司维权,大型快递公司一般都具备一定的追溯能力。如果对快递公司处理结果不满,也可以在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上申诉或走司法程序维权。专家提醒消费者,快件面单“内件品名”一栏一定要详细填写,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影响维权。
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