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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路边芒果被行拘,民警摄影等候疑钓鱼执法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顺德一名男子随手摘了路边绿化芒十几个后被警方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家属质疑抓捕前有治安员在现场录像但并未制止,有“钓鱼执法”嫌疑。对此,顺德警方回应称,两人是在民警巡逻时被发现,属于盗窃树上芒果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处以行政拘留5日。

摘十几个芒果后被警方带走行拘5日是否合理

42岁的陶某和37岁的刘某在顺德伦教羊额一家食用油经销店打工,负责运货卸货,6月25日傍晚,两人在店铺对面卸完货物后,陶某在货车上顺手摘了些芒果,刘某在车下接应,摘了约十几个。经销店的老板黄女士说:“当时他们就是觉得好玩,也没想着就要吃”。

没等他们把芒果拿进店里,就有4名治安人员将其控制住,并喝令不许摘芒果,约十几分钟后,派出所的民警前来将两人带走。黄女士回忆,当时来了20多人,其中两人穿着制服,有人向她出示了证件,“他们连我也想带走,我说我又没有摘芒果。”当晚,黄女士与丈夫尹先生到羊额派出所了解情况,原本以为只是去做个笔录,没想到被告知俩人被拘留了,5天后才释放。

被拘未通知处罚太严厉

26日下午,刘某的妻子姚女士称,自己见丈夫一夜未归,到经销店询问才知丈夫被派出所拘留。黄女士随后陪同几名家属到羊额派出所了解情况,但对方均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回应。姚女士向记者表示:“就是摘个芒果,拘留了连家属都不通知。”并表示至今丈夫仍在拘留所内,都不知道是因何理由被拘留。

另一方面,经销店老板尹先生称,两人摘芒果时门口一名年轻男子用手机拍摄他们,怀疑是村委会或治安人员,“这样执法很不厚道,你既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应该上前提醒嘛”。

“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又不是杀人放火。”黄女士说,这种事情最多就叫去派出所教育教育就行了,关起来太严重了。

警方对摘绿化芒行拘5日案件作出以下回应:

摘绿化芒为何拘留5日?

顺德警方回复:两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被处行政拘留5天。并在通报中将二人的行为定性为“盗窃树上芒果”。

对于为何单独对两人作出拘留处罚的决定,其是否出现其他反抗情节,警方并未作出回应。

为何不通知家属?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警方回应称,两人被抓获不久即通过电话通知各自妻子,但警方并未对“不久”是多久作出定义。

而刘某妻子姚女士则表示,刘某被拘当晚,家属并未得到警方的告知,“那天晚上没回来,我们还以为出差了,但是连电话都打不通。”黄女士证实,26日上午,两人的妻子带了家属先后来到店中,这才知道家属都还不知道,“有一人的老婆还问我是不是开车出车祸了”。

是否涉嫌“钓鱼执法”?

对此,警方并未给出正面答复,但在通报中强调是“民警巡逻时发现”。而对于是否有人在旁边拍摄录像,通报中并未给出答复。

律师说法:警方做法合法但不近情理或有复杂原因

律师认为,对于偷摘绿化芒的行为,警方发现之后可以依据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绿化,对当事人作出拘留的决定律师安同时也认为,这种做法“虽合法但有些不近情理,处罚太重了”,他猜测,公安部门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或者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有其他过激的行为,“这其中内由可能会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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