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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村五千人承诺不诈骗,电信诈骗处罚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事件五千人承诺不诈骗

半年前,余干县公安开始专项行动,打击“重金求子”诈骗案,在余干县两村收缴了大批涉嫌用于诈骗的电脑、手机、银行卡、信号发射器等工具。为确保行动顺利,警方使用了无人机,上饶市武警支队还调派了50名武警战士支援。

此次行动重点追逃的59名诈骗分子,目前90%已落网并已送至全国各案发地受审。至此,余干县的诈骗团伙可谓连根拔起。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电信诈骗案件中定罪量刑标准。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针对电信诈骗中共同犯罪处理原则,《解释》规定: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部分掌握网络技术、设备、资源的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诈骗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或以‘地下钱庄’为名,提供转移、提取赃款服务,这都是此类犯罪中重要一环,因而需要相关细化规定予以惩戒。”

积极参加的及业务骨干应属主犯,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但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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