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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30万打赏主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挪30万打赏主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吴某今年32岁,绍兴本地人,案发前系绍兴袍江某印染企业员工,平时不抽烟、不酗酒,为人老实工作认真。

2015年,吴某被企业老板看中,破格提拔为分管机器配件采购、人事管理的管理人员。虽然吴某每个月的工资仅有3000元左右,但担任管理人员后,他事实上掌握了企业账务审核和人事管理的权力。

今年4月,该企业财务人员在核对账务时发现,吴某经手的一些账务存在诸多问题。经过财务人员仔细核对后发现,公司账户中竟有30余万元被吴某利用采购和人事管理的权限非法侵占。该企业随后立即报警。

袍江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在旁人眼中那个老实、勤恳的吴某,在网络社交中却挥金如土,常成百上千地购买游戏装备。为了寻找快感,他将省吃俭用的钱都花在了网络游戏上。

除了网游,吴某还喜欢看时下热门的网络直播,且在观看直播中疯狂痴迷一名女主播。据吴某向警方供述,当他进入到某直播平台后,便被一位长相甜美、身材性感的女主播迷倒。为博红颜一笑,吴某常常不惜重金在直播平台上送花、送掌声等虚拟道具,每一次观看直播,他都要用掉几千元钱。这样的大手笔终于换来了该女主播的亲睐。素未谋面的两人在网上不时打情骂俏,彼此以老公老婆互称。

但游戏已经挥霍完了吴某的积蓄,而每月3000元左右的工资也根本无法支撑自己对该女主播的供养。为了获得金钱,吴某想到了手头的权力,于是他频频造假,利用公司账务报销上的漏洞侵占企业资产。

由于吴某担任公司采购及人事管理,按照财务流程,公司所有账务报销都要通过吴某和公司另一名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吴某报给老板签字。这样相关费用便可从公司账户中提取出来支配使用。而吴某利用了另一分管领导与老板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分管领导签字后,自己再私下通过作假修改账目后再送老板签字,从而骗取公司账户资金。

据警方初步查证,从去年6月至今年4月,吴某共侵占企业资产30余万元。

侵占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

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资金罪,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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