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不满1.4万元的,为拘役刑;1.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贷款诈骗达4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五年;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部分,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2、贷款诈骗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贷款诈骗达16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有期徒刑十年;16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部分,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2、贷款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前项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从《刑法》第193条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贷款诈骗行为只要达到10000元以上数额的,则就可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此时具体的处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节,最高的时候可以处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认定的标准在于对欺骗手段、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如有疑问,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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