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参加一次网络赌博算是犯罪吗
只参加一次网络赌博算是犯罪吗
什么是赌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地说,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四)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构成犯罪吗?
赌博,原本是指怀着贪利和侥幸的心理,以一定的财产作为赌注而进行比拼的娱乐活动。到了现代社会,尤其是当下的语义,多指不正当的博彩行为。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参与赌博就构成犯罪了呢?单纯的赌博行为是否就进入了我国《刑法》中的评价范围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刑法》中所指的赌博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也即是说,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没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的,那么就不会构成我国刑法法律中的赌博罪。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刑法中的赌博罪显然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娱乐活动区分开来了。我国刑法法律只惩罚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而不惩罚除此之外的娱乐行为,比如老人们进行娱乐的打麻将等活动。
因此,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看赌博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则不构成犯罪。
怎么认定赌博罪?
关于如何认定赌博罪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上文中进行总结:
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
2、构成赌博罪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之一: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
值得注意的是,“聚众赌博”有特定的含义,并非所有的“聚众”赌博都属于此类。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聚众赌博”的情形主要有: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此外,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司法解释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赌博罪。这无疑是对于近年来新兴的网络赌博的一个严重打击,也是立法跟上时代发展的体现。
赌博罪判多少年?
构成赌博罪,要判多少年呢?这个问题也是很多读者非常感兴趣的。这类案件虽有普遍性,但是根据不同的情节,不同行为人情节也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赌博的相关知识,希望各位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完整的认识,并且能让您知道您所遇到的问题的下一步该怎么去做。如果您在这方面遭遇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捍卫公平,如您需要法律咨询,请进入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相信定会有完美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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