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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炒房模式是个什么意思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次贷危机”炒房模式是个什么鬼?

上述一线城市炒房“终极模式”是这样:夫妻在北京有套房,老公把房子只写在老婆名下,然后假离婚。现在房市价700万元,老公让老婆把房子1000万元卖给他,首付300万元,贷款700万元。这样,夫妻俩继续住着房子,手里却多了700万元。用这700万元投资的收益,刚好可以用来还房贷。

如果房价大跌,丈夫就不还房贷了,让银行把房子拿走。这样夫妻俩的房子就在高位变现了;如果房价继续涨,丈夫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真卖出去,再赚差额。这样不管涨跌,稳赚不赔,且会炒高房价。现在京沪深很多人都这么做,这就是“次贷危机”的来源。

听起来真诱人,细想也很相似呢!

仔细分析一下,还真是很划算。手中一下子多了700万现金,可以拿去做投资,投资的收益可以偿还房贷;当然也可以拿去炒房,毕竟一线城市楼市火爆。此时,两人同时拥有2~3套房,就能成倍扩大收益。

鉴于一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已经非常可观,存在向下调整的可能性;如果这套房产跌破700万元,那就断供吧,房子给银行;如果该套房价继续上涨超过700万元,那就老老实实还房贷,毕竟房产增值了,还是划算的。

也就是说,如果这种方式操作成功,对炒房者来说,确实是“无本万利”的生意,赚钱都是自己的,风险都是银行的。价值700万元的房产,买房者拿到700万元的贷款,实际上就是零首付,这和2008年次贷危机时美国银行业给予低收入群体零首付的做法,实际上是相同的。

但是这一模式的可操作性如何呢?

要知道“次贷危机”模式的可操作性,我们可以问这样几个问题:

问题一,市价700万的房产,银行会贷给你700万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手房交易,银行贷款多少,是按照评估价来确定,而不是成交价。银行会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而这类第三方机构通常都与银行(分行或支行)有固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个套房产如果市价是700万,则评估机构给出的估值通常也在700万左右,不会突然跳到1000万元。据一位银行信贷经理介绍,在实际评估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实际评估值在市场价基础上还可能有折扣。

问题二,向银行贷款700万,先问问你符合条件吗?

有过贷款经验的人都知道,银行会要求贷款者提供个人账户的资金流水,银行此举是为了衡量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在银行的实际操作中,抵押物仅仅是第二还款来源,银行本身是非常不愿意看到抵押物被处置的。

“次贷危机”模式当中,丈夫需要贷款700万元,如果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30年),则每月需要还房贷3.7万元——按照贷款金额不超过月入50%的比例计算,则要求贷款者每月收入要到达7.4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在京沪深三地,2015年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2859元、52962元、44633.30元,全年收入也达不到7.4万元。普通居民想要从银行获得如此高额的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问题三,跟银行业务员很熟,是否可行?

除了专业的评估机构,银行的业务员自己也会实地勘察抵押物(即房产)的情况,如果成交价明显高于周围同类型房价,业务员必然会引起警觉。但是如果该模式中的丈夫跟银行业务员很熟,是不是就可以避开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银行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信贷的最终审批权并不掌握在业务员手中,要么是在分支行,金额特别大的甚至在总行,具体情况根据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差别。

所以,目前中国房贷首付相比国外水平要高出很多,这也是银行控制风险极为重要的手段,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对于这方面的监管也非常严格,所以这才保证中国不会发生“次贷危机”(除非房价跌幅超过首付款比例,但这种可能性是极小的)。

问题四,假离婚,你真的不怕弄假成真么?

最后说下假离婚这个话题,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买房纠纷的案例中,关于假离婚之后弄假成真的案例举不胜举,这一风险恐怕也不是谁都能担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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