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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

纠集是指指聚合,聚众的意思,即如果聚众(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无论数额,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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