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2020年不还构成合同诈骗吗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
二、贷款不还构成合同诈骗吗
在经济往来中,因客观原因未及时支付货款,因拖欠货款引起经济纠纷是常见现象。然而,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货款的目的,拒不支付,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区分二者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几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贷款不还是构成合同诈骗认定的关键点是行为人是否主观上有非法侵占财产的目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主观上是为了骗取对方的财物而采取一些欺骗、隐瞒的手段,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拖欠货款拒不支付,诈骗罪是要受到刑法制裁的。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我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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