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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随着计算机普及率的提高,人们利用计算机从事的活动日益增多,与此同时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和领域也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犯罪”这一术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获得新的涵义。

结合刑法条文的有关规定和我国计算机犯罪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直接对计算机实施侵入或破坏,或者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行为的总称。狭义的计算机犯罪仅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有关数据、应用程序等进行破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计算机犯罪的特点

(1)作案手段智能化、隐蔽性强。大多数的计算机犯罪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进行的智力犯罪行为。进行这种犯罪行为时,犯罪分子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作案时间短且对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载体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作案不留痕迹,使一般人很难觉察到计算机内部发生的变化。另外,计算机犯罪所采用的犯罪手段较为隐蔽,所以很难被觉察。

(2)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就国内已经破获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因而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为突出。

(3)侦查取证困难,破案难度大,存在较高的犯罪黑数。犯罪黑数,其基本含义是指实际发生,但在正式的犯罪统计中却没有反映出来的数字。计算机犯罪黑数相当高,据统计,99%的计算机犯罪不能被人们发现。另外,在受理的这类案件中,侦查工作和犯罪证据的采集相当困难。

(4)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国际计算机安全专家认为,计算机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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