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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公司向失主收费是否合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民法通则》中有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个规定就是“失物招领”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的法律依据。

但失物招领公司收取费用必须公平合理。比如,开办网站并在网站上公布失物招领信息,需要支付网站维护费及相关员工的工资等,这些都会计算进遗失物的保管费用中。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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