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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管理办法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对虚拟财产进行民法保护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所引发的虚拟财产纠纷不断增多,但由于我国目前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仍是空白,导致涉及虚拟财产的法律纠纷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为了维护我国广大网民及网络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因虚拟财产引发的法律纠纷,对当前虚拟财产进行民法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1、网络虚拟财产自身价值及社会真实性的要求。从现实情况来看,虚拟财产不仅具有价值,而且其价值是具有真实性的。其真实性主要体现于大量虚拟财产交易的存在。虚拟财产已经成为可交易的商品,它和真实财产一样已经存在一整套固定的、自发的换算与交易机制;虚拟财产逐渐突破了网络游戏空间转向真实的社会空间。在各大拍卖网站上,可以经常看到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财物等进行拍卖。虚拟财产价值的社会真实性已使虚拟财产成为人们新的经济交往形式,这必然要求民法对虚拟财产加以保护。

2、保护游戏用户的利益,平衡各利益主体的需要。目前,开发、代理运营网络游戏、销售网络游戏卡已成为具有很高利润与良好发展前景的服务产业。网络游戏的运营与日常运作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运营商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大量注册用户的流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网络游戏中的货币等虚拟财产都是用户实际财产的体现和延伸。对此加以保护是对用户财产权的保护。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民法保护,明确网络运营商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开发商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

3、实现法律价值和作用的需要。作为网络游戏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有机组成部分的虚拟财产的交易市场已经客观上形成和存在,并就目前来看,这种交易是自发和无序的,玩家之间的交易缺乏安全感,现实产生的纠纷也很多。因此,维护虚拟财产的安全性、稳定性,促进社会正常交易秩序的形成是法律存在的缘由。从法律的层面对这种利益分配进行调整才能维护在特定空间范围内人们的利益平衡。

4、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网络游戏在我国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市场,并且该市场处于持续高增长中,发展前景广阔,市场空间广大。因此,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促进游戏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实践法律的问题,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5、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民法保护符合世界法律发展趋势。法律必须是稳定的,但不可一成不变。法律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满足进步提出的合理要求,否则,新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不能及时得到调整,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这就违背了法律本身的宗旨。正因为法律对新生事物保护的重要性,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掀起了民事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热潮。而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措施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们应该从新的民事法律角度出发,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探究对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新措施,以适应世界法律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现状

1、立法现状

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对其进行保护的相关法律较为落后,民事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尚无确切立法。

(1)《宪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但为对其解释提供了空间:2004年《宪法》经修改后,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明确列入宪法,这一合法私有财产的概括规定为民法财产的解释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没有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个人合法财产中,然而对于“其他合法财产”,我国法律并无明确的解释,也给我们对其解释提供了空间。

(2)《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依然没有明确:该决定第4条规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及第6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个《决定》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依然没有明确,但是也没有否定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这同样也给司法解释提供了空间。

从上述立法现状来看,我国对于此类案件纠纷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未像韩国、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专项立法,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发生后,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给互联网上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不断涌现,呼吁相关立法及司法尽快出台。

2、司法现状

从司法角度来看,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保护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的举证责任分担对玩家明显不利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而言,是“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一方如果不能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应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网络虚拟财产民事纠纷也不例外。在网络游戏环境中,大部分玩家所用的注册资料都是不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证明自己是所拥有ID的真正主人,还要证明自己丢失的网络虚拟财产的种类、数量等。由于网络游戏的虚拟性特征,现有举证责任的分担,对玩家来说具有较大的困难,对玩家明显不利。因为网络虚拟财产的运营和交易一切都是动态进行,网络虚拟财产失去以后,玩家很难再去寻找到有关痕迹,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所有权也就更难。

(2)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较难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发生以后,财产价值的确定是解决纠纷赔偿问题的关键。目前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的评估、计算还没有统一标准,纠纷发生后很难得到公平赔偿。

(3)网络虚拟财产案件在证据确认上难以适用现有的证据规则

网络虚拟财产案件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证据的确认上有许多不同于普通案件之处。从本质上来来讲,网络虚拟财产只不过是存储在电脑当中的一组数据,它的一个特点就是可以无限的复制。另一方面,由于游戏服务器是无时无刻不处于高速运动状态,这就给证据的固定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而网络虚拟财产一旦消失或者被运营商删除,再去找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也不容易。《民事诉讼证据的如干规定》第69条明确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就网络虚拟财产来讲,原被告双方提供的以网络虚拟财产本身、图片、截图等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原件和复制品是很难加以区分的。显然,网络虚拟财产案件在证据确认上难以适用现有的证据规则。要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在立法或者司法解释上对现有的证据规则的突破。

在司法实践中,协调或者处理与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纠纷的依据是玩家和网络游戏公司之前的协议以及民法理论,结合网络游戏本身的规律来选择适用法理。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适用原则:有法律,根据法律;没有法律,根据惯例;没有惯例,根据法理。正由于处理纠纷的根据是一些法律理论,而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款,使得解决网络游戏中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依据缺乏法律的权威性。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现状还不是十分的乐观,法学界应该加大重视力度,完善现有民事法律条款,以求社会法律环境的稳定。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网络虚拟世界的法律应该早日丰富。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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