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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通信设备怎么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过失损坏通信设备如何处罚

过失损坏通信设备怎么处罚要看损坏的是什么通信设备,如果是普通民用设备的,一般只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军用设备,情节严重要进行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过失犯罪过失的种类

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

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条件对避免危害结果的作用或者误以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因而可以避免结果发生。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认识因素。

轻信能够避免又表明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便是过于自信过失的意志因素(不能认为“轻信能够避免”是过于自信过失的意志因素)。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过失损坏通信设备怎样进行处罚”问题进行的解答,过失损坏通信设备怎么处罚要看损坏的是什么通信设备,如果是普通民用设备的,一般只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军用设备,情节严重要进行刑事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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