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赠送面积的背后隐藏了哪些秘密
真相一:有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真相二:“小”面积,“大”隐患
隐患1:由于赠送面积这部分是没有产权的,也就不会写入房产证。遇上房屋拆迁,这部分面积并不能算进拆迁补偿里面。同时,此类房屋要转手的话,赠送的面积也只能再赠送出去,因为合同里面没这部分面积。
隐患2:类似于顶层露台、地下室等空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
隐患3:有些赠送面积在户型设计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影响房屋整体的采光、通风、安全性等等。
所以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赠送面积虽好,但购房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衡量房屋赠送面积带来的好处和“不便之处”,可不能因小失大!即使获得了一定的赠送面积,也一定要把这部分的条款切实写入合同中,这样将来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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