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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告诉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告诉吗

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

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自己到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可不可以向公安机关告诉 遭遇他人侵占财产的情况,当事人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建议你在这时候记得找到相关证据方便诉讼。对于侵占罪起诉或是之后诉讼的具体内容等等,在线律师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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