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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遗忘物可以定侵占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拿走遗忘物可以定侵占罪吗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遗失物: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忘物: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遗失的将所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遗失物

而侵占罪是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1、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3、是他人的埋藏物。

所以拾得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回复是侵占遗失物不是侵占罪。

《物权法》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拿了他人的遗忘物而不归还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这个需要根据物品的价值来进行确定,在物品价值达到了五千元以上即可构成该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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