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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变更股权算盗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私自变更股权算盗窃吗

对于我们来说股权的转让虽然是属于个人的事情,但是这涉及到的内容并不只是我们,还有企业的运营以及国家机关的管理还有就是税务内容,所以股权的转让是无法私自完成,需要满足股权转让的条件。因此,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协议,视为无效。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故不构成盗窃犯罪。

股东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1、股权转让和公司设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股东按照合同法规定自愿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2、其次,不能以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公司法对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是合法的。如果以公司设立的条件来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那么就意味着两个股东设立的公司,无论是否自愿,一律不允许转让股份。即使双方不愿意继续合作,也不能转让其股份。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和人合共存的性质相违背,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规定期限申请变更登记”。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因此,当两个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可由受让方依法履行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也可将受让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继续保持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变更股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股权的转让虽然是属于个人的事情,但是这涉及到的内容并不只是我们,还有企业的运营以及国家机关的管理还有就是税务内容,所以股权的转让是无法私自完成,需要满足股权转让的条件。关于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协议相关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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