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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盗窃财物质押他人变现后逃跑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将盗窃财物质押他人变现后逃跑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

将盗窃摩托车质押他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仅以盗窃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该情形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简单、通俗来说,就是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而无对价地占有他人财物。

(二)民事质押关系客观存在且具备实际履行可能。

(三)质押变现行为应为事后不可罚行为。我们知道,盗窃后将赃物卖给他人不构成犯罪,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因为这是对盗窃赃物的非法处置和变现行为,刑法不再作重复评价,即不以犯罪论处。

综上,质押盗窃摩托车变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相信很多人会认为盗窃者以上的行为是犯罪,但偏偏不是。这就是法律来源于生活,与生活又有理解上的差异。普通大众在遇到法律难题时,为避免误解,造成犯罪,最好能咨询专业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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