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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撬门属于犯罪预备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入室盗窃撬门属于犯罪预备吗

入室盗窃撬门不管有没有成功都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是因为客观条件影响而没有成功,这种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在司法实践当中,入室盗窃并且进行撬门的行为属于侵害了他人的住宅安全甚至是人身安全。这种行为不管最终有没有成功,都已经属于犯罪行为。建议犯罪嫌疑人应该积极自首,并且配合警方进行调查之后再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进行辩解可以争取缓刑。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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