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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司财物立案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盗窃公司财物立案标准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盗窃公私财产这样的事情,只要达到了2000元以上,那么就会构成立案标准呢,如果对方是之前就已经有了盗窃的行为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更加的深刻教育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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