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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抢劫罪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抢走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看完了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如果遇到了犯罪分子通过暴力手段进行抢劫的时候,大家需要做好相关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才重要,并且及时选择报警处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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