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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团伙盗窃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团伙盗窃其实主要就是多人共同有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这与个人盗窃其实存在一些的差异。从性质上来看,自然团伙盗窃更为恶劣一些,但在立案标准上面,其实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与一般个人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样。

二、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即团伙盗窃立案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000元。

团伙盗窃的具体数额认定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具体团伙盗窃的数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慢慢的区分。关于团伙盗窃数额认定标准或是团伙盗窃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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