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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盗劫不构成盗窃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同居关系盗劫不构成盗窃罪吗

对于同居关系之间的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是否构成盗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比如:双方提交的证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方面。但在我国法律之中,依据我国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于同居关系之间的盗窃是否构成盗窃罪,我过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是否构成盗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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