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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转化侵占算盗窃未遂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盗窃转化侵占算盗窃未遂吗

盗窃转化侵占一般并不算盗窃未遂,这是因为在盗窃行为完成后转化为侵占意味着完全取得并控制了赃物,已对被害人的财产权造成了实质侵害,不可能算盗窃未遂。未遂区分一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代为保管情形下的侵占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前,该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区分盗窃既遂还是未遂应看行为人是否能够在事实上支配该项财物。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实际上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既遂未遂认定往往与是否实施了该犯罪行为有关, 而当盗窃已经开始转化为侵占的时候,毫无疑问犯罪嫌疑人已经实行了盗窃行为所以不可能构成未遂,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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