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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盗窃立案标准是否一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全国各地盗窃立案标准是否一致

全国各地盗窃罪立案标准并不完全一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或者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一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构成了盗窃罪。 在全国范围内,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走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第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全国各地盗窃罪立案标准并不完全一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同一省份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不同,各自分别有具体的立案标准。若大家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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