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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未注册的合伙财产如何定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侵占未注册的合伙财产如何定罪

如果不是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而是一般的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组织不是独立诉讼主体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构成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侵权赔偿是否主张利息

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

民法通则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

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

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

在我国,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好,令其全部赔偿势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困境时,而应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减少赔偿数额。这不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必要补充,使必要与可能有机地结合。这样做既维护了法纪,又切实可行,使受害人的权益真正得到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侵占未注册的合伙财产如何定罪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未注册的公司属于一般的个人合伙,侵占未注册的合伙财产虽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构成侵权。希望小编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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