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因索债而寻衅滋事怎么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对之作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

案例再现: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以他人欠款未清偿为由,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洪某某退还了被害人的现金,返还了车辆,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洪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所在村组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洪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以上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在索债的过程中,进行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判例。希望大家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行使自己的债权,如果还需要了解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欢迎直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搜索查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