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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绑架罪中勒索财物的犯罪目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何认定绑架罪中勒索财物的犯罪目的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绑架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双重犯罪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有相关证据证明该目的的存在,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绑架罪。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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